| 都匀市八项措施积极推广订单农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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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12 09:52 文章来源:都匀市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记者从都匀市有关部门获悉,为了将定单农业向纵深推广,都匀市采取八大措施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八大措施为:一是加强宣传和引导。组织企业和农民学习《合同法》、《担保法》、《经纪人管理办法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知识。印发相关订单农业等知识的宣传资料发放到乡村、农户和企业,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。二是完善合同制度,确保“订单”履约。针对“订单农业”签订的合同不规范,履约难的问题,积极推行合同鉴证制度帮助指导、协调农户和企业依法订立合同、履行合同,防范合同风险,确保农户及企业的利益。三是加强协调配合,规范订单农业发展。收集各类农产品合同,组织有关部门、律师和企业、农户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,对各类格式文书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,推广使用规范性合同文本。四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,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,相关部门指导发展品质好、价值高的农产品,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,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。五是培育订单主体,扩大订单规模。按照扶大、扶优、扶强的原则,实行税费、信贷等优扶政策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;扶持专业大户,积极创造条件,发展现代化的农场、畜牧场和水产养殖场。六是强化基地建设,夯实订单基础。围绕龙头建基地,带动当地农户,引导龙头企业开发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,建立起自己稳固的原料基地。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、专业化生产、企业化管理的优势产业和品牌产品。七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开展“守重”活动为载体,帮助经营主体强化信用建设,加强对农民和企业职业道德的教育,树立重合同、守信用的信用观念,对信用企业和大户进行表彰,树立典型。八是查处合同违法,打击合同欺诈行为。加强合同监管,加大对农业订单的监管,及时查处,严厉打击利用订单农业设置合同陷阱,骗取合同“保证金”“预付款”等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。 |